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科技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作用,特制定《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科技成果研发转化为核心,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为关键,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安徽科技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绿色低碳领域原始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取得突破进展,科技创新平台发挥重要作用,创新人才团队形成集聚规模,重大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产业化,初步建立全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我省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立足我省创新优势,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可控核聚变、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业流程再造、生态碳汇、碳排放监测等领域取得30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
——科技创新平台高位推进。争创2个以上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10个左右省级创新平台高质量建设,积极推动科技型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产学研用高效协同的绿色低碳共性技术供给体系。
——创新人才团队竞相汇聚。建立面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可持续人才队伍,重点培育和柔性引进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和引进50个左右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高质量创新创业。
——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培育。高质量推进一批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一批重点领域低碳零碳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技术产业集群,全省掌握绿色低碳零碳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
到2030年,进一步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原创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科技支撑降碳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有力支撑我省全面转入碳中和阶段。
二、主要举措
(一)聚焦基础研究,实施战略前沿筑基工程
1.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依托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安徽研究院等高端智库,从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技术经济等方面,组织开展绿色低碳领域重大问题战略研究。高标准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碳中和研究院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多领域、多学科交叉发展。组建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提出近中远期技术发展路径和研发推广重点,建立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任务清单和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需求清单,为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提供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2.加强前沿原创性低碳技术研究。扩大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影响力,推动各类创新主体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或独立建立基础研究基金。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在核聚变、氢能、储能等领域的研究优势,联合科技领军企业,加强基础学科交叉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到2025年,重点在可控核聚变、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新型绿氢、前沿储能、直接捕集空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碳高值化转化利用技术等基础前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到2030年,驱动绿色低碳产业技术变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气象局)
(二)聚焦能源系统,实施降碳脱碳攻关工程
3.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立足我省资源禀赋、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清洁高效燃烧与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耦合、高效低碳工艺锅炉掺烧等关键技术、装备、工艺研究。研发煤基能源-新能源协同、碳-电协同以及煤制清洁燃料和大宗化学品等技术。加强煤炭绿色智能精准开采、煤炭清洁洗选加工、全浓度瓦斯利用、深地能源开发、塌陷区水土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矿井抽水蓄能及储能等技术研发。到2025年,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煤炭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降低;到2030年,科技引领煤炭消费总量的有序减量替代及行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4.推动新型能源系统技术创新。围绕能源供给转型和脱碳降碳需求,发挥我省在光伏和储能核心器件及系统方面的综合优势,开发光伏、生物质发电与多元利用、规模化氢能“制储输用”、新型储能、新型充电系统、智能电网等技术。到2025年,在新型能源系统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大幅提升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到2030年,促进能源绿色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三)聚焦工业领域,实施流程再造突破工程
5.加快实现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围绕我省高碳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需求,重点加强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煤电与新能源发电协调利用、过程智能调控、余热及余能高效循环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二氧化碳催化转化等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到2025年,在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推动水泥、钢铁、化工、有色等重点工业领域流程再造技术推广应用;到2030年,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工艺技术革新和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
6.强化低碳技术集成耦合与优化。围绕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与再制造、智能化改造等需求,研发多能互补、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业互联网等全产业链/跨产业链低碳集成技术。到2025年,在低碳技术集成耦合与优化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利用;到2030年,促进低碳再造技术大规模工业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
(四)聚焦建筑交通,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工程
7.突破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围绕我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需求,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智能建造、光储直柔、建筑电气化、新型信息技术等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开发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综合利用技术。到2025年,在绿色低碳建筑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促进建筑节能减碳标准提升和全过程减碳;到2030年,推动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上升。(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
8.推动交通运输低碳攻关。围绕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交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突破高性能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新型充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智能制造与智慧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交通能源融合发展、多能变换等技术,开发交通工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建造、智慧交通、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到2025年,在绿色低碳交通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促进绿色智慧交通体系建设;到2030年,推动交通领域绿色化、电气化、智能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
(五)聚焦捕碳固碳,实施生态碳汇增值工程
9.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聚焦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全生命周期能效提升和成本降低,研发二氧化碳捕集、二氧化碳化学与生物转化利用、二氧化碳封存技术与装备,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替代与回收利用技术研发,部署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业流程耦合及固碳增值技术应用示范。到2025年,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重点行业单位二氧化碳捕集成本及能耗下降;到2030年,推动碳捕集利用技术工业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10.强化生态碳汇技术研发。充分发挥我省农林资源优势,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开发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技术,促进生物炭土壤固碳、秸秆可控腐熟快速还田等技术研发,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方法等研究,研发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等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到2025年,在生态碳汇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30年,明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
(六)聚焦碳源排放,实施监测评估支撑工程
11.加快碳源碳汇监测评估技术研发。充分发挥我省科研院所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优势,攻克碳源碳汇星地一体化监测评估技术,研发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技术装备,建立温室气体星地高精度反演、碳源排放快速核查评估等方法。加强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安徽分中心建设。到2025年,在碳排放监测与评估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研制一批自主可控的碳源碳汇监测技术装备;到2030年,构建支撑二氧化碳监测技术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
12.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编制。围绕低碳零碳负碳产品、技术、工艺、装备等大规模推广应用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积极主持参与国家能效、低碳标准制修订,制定和完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到2025年,重点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绿色低碳工业、建筑、交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储能、碳监测与评估等方面取得一批技术标准;到2030年,推动构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七)聚焦科技资源,实施协同创新增效工程
13.建立科技项目人才支撑体系。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依托重大科技平台和重大科研任务,发现和培育一批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科学家,打造一批新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的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推动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高质量创新创业。积极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市县政府、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联动投入,采用公开竞争、揭榜挂帅、军令状等方式,鼓励科学家和企业家联合,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到2025年,立项支持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项目;到2030年,形成20项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技术综合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建设。大力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建设、加快组建环境研究院,推进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压缩机技术、浮法玻璃新技术等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争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建设一批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力争实现重要产业领域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八)聚焦创新主体,实施孵化培育服务工程
15.培育市场化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培育一批掌握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海螺集团等龙头企业牵头,通过市场机制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探索组建水泥等重点行业创新联合体。大力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积极引进绿色低碳领域省外领军企业,来皖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打造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16.构建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依托安徽创新馆设立绿色低碳技术科技分市场,定期开展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打造绿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支持各地建立一批专注于绿色低碳技术的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低碳技术验证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九)聚焦成果转化,实施技术创新示范工程
17.开展低碳零碳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聚焦新型能源系统、工业低碳零碳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等领域需求,定期发布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应用场景需求清单。鼓励绿色低碳领域领军企业通过产品定制化研发等方式,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使用环境。推进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场景促进中心”“应用场景示范工程”,推进一批低碳零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就地应用示范,以场景应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18.推动低碳零碳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基地建设。依托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重点园区,高质量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低碳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积极实施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持续推进芜湖高新区、界首高新区、濉溪经开区等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长丰等一批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建设,加强绿色工业园区、低碳城市、低碳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十)聚焦科技合作,实施区域资源配置工程
19.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聚焦光伏、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加强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共建绿色低碳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实验室等。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和人文交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20.融入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积极参与G60科创走廊绿色低碳技术分工合作,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积极参与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建设。鼓励与沪苏浙开展绿色低碳科技园区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共创,科研仪器与数据共享,促进长三角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协调联络机制,省科技厅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省市联动、部门协作、产业互动机制。
(二)创新管理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各部门创新资源,坚持以企业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谋划建立全省碳中和技术攻关体系,优化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建立适应产业技术需求和原创性创新的研发组织模式。
(三)组织评价推广。建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动态评价机制,定期评估碳中和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情况,适时调整优化我省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发布碳中和技术攻关成果清单,向产业领域推广低碳技术综合性解决方案。